編號:HBHH-LSJS2010-SG-C1~C3
經研究,對洪湖市2010年度糧食基礎能力建設項目招標文件,作如下澄清及修改:
1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P10頁第10.7條款、增加“項目經理、技術負責人應到場參加開標會(現場登記)”。
2、招標文件附件三:評分標準P38頁中3.2投標報價的合理性條款“①單價分析表須加蓋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的造價工程師印章”修改為“單價分析表須加蓋注冊造價工程師印章”。
其它條款不變,招標文件如有與上述不一致之處,以上述規(guī)定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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